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忠实履行人民防空“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特建立健全凉山州人防参与应急行动通信保障工作机制,以保证人防在参与政府应急救援行动时,通信保障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能够为政府处置各类应急行动提供有力的指挥通信(信息)支撑。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凉山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本单位有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工作:
(1)州人防系统奉命参与政府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
(2)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凉山州军分区及上级人防部门交办的其他应急通信保障任务。
1.4 工作原则
(1)重点优先。在实施应急行动通信保障过程中,应根据任务要求,对重点方向予以优先保障。
(2)协同保障。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人防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设,建立人防部门跨区域联动协调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通信保障机制。
(3)训演结合。加强应急行动通信保障训练,适时组织以参与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为背景的通信保障演练,不断提升人防遂行应急通信保障任务的能力水平。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及职责
州人防办设立应急行动通信保障工作指挥组,组长由本级人防办主要领导担任,分管指挥通信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指挥通信、信息保障中心等相关科、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市)人防办主要领导(主任)为成员。主要职责:受领上级赋予的任务;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通信保障方案;综合协调通信保障有关事宜;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指挥组下设警报发放、固定通信、机动通信、综合保障4个分队。
警报发放分队:由指挥通信、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有关人员及各县市人防办防空警报器管理员组成,组长由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人担任。主要任务:负责对全州防空警报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和抢修工作,确保防空警报器的鸣响率达100%;按指令迅速、准确发放灾情警报信号。
固定通信分队:以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人员为主组成,组长由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负责人防指挥中心通信(信息)系统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根据指令迅速开通视频会议系统、短波电台、海事卫星电话等建立内外通信(信息)联络。
机动通信分队:由指挥通信科、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各县(市)人防办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指挥通信科一名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对机动指挥通信(信息)系统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根据指令,迅速赶赴指定地域,建立与本级人防指挥中心及上级的通信(信息)联络;实时将现场语音、图像、数据传输至本级人防指挥中心或上级人防指挥所,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综合保障分队:以综合科及财务人员为主组成,组长由机关后勤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任务:执行指挥组部署的任务;组织经费、物资、车辆油料、人员生活等保障;完成其他保障任务。
2.2 组织原则
人防应急行动通信保障工作指挥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通信保障应急力量,实施紧急突发公共事件的通信保障。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上级人防部门可下派应急行动通信保障工作组,指导和协调下级人防部门应急行动通信保障工作。上级人防部门应急行动通信保障工作指挥组可以协调、调度下级人防部门的通信保障设备和人员。
指挥组应建立与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工作机构的协调机制,确保信息对称。
3应急流程
3.1 受理任务
州人防办指挥通信科、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及值班员,接到同级党委、政府、军事机关或上级人防部门下达的应急行动通信保障任务通知后,须作电话记录,详细记载应急通信保障任务的内容、时间、地点、来电话人姓名、接电话人姓名、接电话的时间(要精确到分钟)等,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并通报各分队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3.2 应急准备
(1)接到通知后,各有关人员迅速到指定地点快速集结待命(机动通信保障组人员需携带个人外出装具)。若遇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致使通信中断,州人防办全体人员第一时间到州人防办基本指挥所(008)工程内集结。
(2)各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应根据通报信息的要求,做好相应的有线、无线、图像等应急通信(信息)系统装备、器材的准备工作,确保能随时拉得出、联得上,保障指挥调度的通信(信息)畅通。
(3)人防应急行动通信保障指挥调度主要以卫星通信为主,短波电台、超短波电台、海事卫星电话作为备用;现场指挥调度使用手持对讲机;视频会议系统作为视频指挥调度系统;机动指挥通信系统作为前方现场指挥通信枢纽。
(4)州人防办接到下级的报告后,根据信息报告情况程度,做好跨地区应急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准备。
3.3 下达任务
各级应急通信行动指挥组受领任务后,应立即召开应急行动通信保障工作指挥组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根据任务要求,向需承担应急行动通信保障任务的机构下达任务。
3.4启动预案
事发地人防应急行动通信保障工作指挥组应当根据事态发展和上级要求立即启动本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并研究应对措施,调动应急通信(信息)保障队伍和所需的装备、器材,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3.5现场保障
在需设置前方现场指挥部的情况下,机动通信组在接到任务命令后,应在1小时内准备完毕并出动;到达目的地后,立即搭建现场指挥部的通信(信息)保障平台,并确保及时将事发现场的语音、图像、数据等信息传输至后方指挥部。
3.6 信息报送
在执行应急通信保障任务过程中,人防应急行动通信保障工作指挥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并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及时通报任务执行情况。
3.7 任务结束
应急行动通信保障任务完成后,由发布部门下达解除任务通知,相关人防应急行动通信保障机构在接到通知后,组织好撤收,并将通信(信息)系统恢复日常工作状态后,任务正式结束。
4 保障措施
4.1 队伍保障
人防应急通信(信息)保障工作指挥组是承担应急行动通信保障任务的职能机构和主要力量。各级人防办应不断加强通信(信息)队伍建设,注重充实和培养技术人才,确保队伍能满足遂行应急通信保障任务的需要。
4.2 装备保障
州人防办应建立健全人防应急通信资源和装备的保障机制,按照上级要求配备必要的通信(信息)系统设备设施。对关键性设备应适当储备,以备随时紧急调配和使用。
4.3应急通信信道
在通信中断的情况下,启用人防卫星通信、短波通信、海事卫星通信。启用卫星通信及短波通信时,按照事先规定频率、频点执行,应急卫星电话号码:(1)13496990976 (2)13496990923 (3)13496990924 (4)13496990925
5附则
(1)本预案由州人防办指挥通信科负责解释。
(2)预案生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