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防空办公室权责清单


来源: 凉山州人防办 时间: 2023年07月05日 【打印】【关闭
凉山州人民防空办公室权责清单
填报部门(盖章):凉山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           
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负责人:               填报人:杨习文           联系电话:15881580006
序号 清单序号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设定依据 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问责依据 追责情形
及免责情形
监督方式
1 26 行政许可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4.送达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将相关文书送达当事人。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0700
0834-2167422 
1、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2、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2 27 行政许可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设项目报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 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4.送达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将相关文书送达当事人。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0700
0834-2167422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2、建设项目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竣工验收;3、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规划审批阶段;4、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施工许可阶段;5、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3 28 行政许可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指挥通信科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4.送达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将相关文书送达当事人。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0700
0834-2167422 

4 4198 行政处罚 对侵占、不按国家规定修建人防工程、擅自拆除设备设施、占用人防通信专用频率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指挥通信科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7422 

5 4199 行政处罚 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八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7422 

6 21 行政征收 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539号)一、收费范围;三、收费标准 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1.受理责任:公示告知收费项目及标准,征收方式,免征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并按申请人要求做出解释说明。
2.审核责任: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审查核定免征费的理由和条件等。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开具费用免征或缴款通知书。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相关行为的日常监管,监督相关人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7422 

7 241 行政检查 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七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九条 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指挥通信科 1.检查责任: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移送责任:对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进行处置。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7422 

8 242 行政检查 对人民防空工程的质量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1.检查责任: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移送责任:对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进行处置。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7422 

9 101 行政奖励 对先进单位或个人的表彰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综合科         1.制定方案责任:结合本系统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报请研究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批后,给予表扬和奖励。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7422 

10 197 其他行政权力 核实建设项目落实人民防空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三条 综合科        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指挥通信科 1.催告责任:对违反规定的,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期限、方式和当事人或单位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决定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报经批准后作出决定。
3.执行责任:组织落实。
4.事后监督责任:监督检查被执行人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0700
0834-2167422 

11 199 其他行政权力 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三条 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1.催告责任:对违反规定的,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期限、方式和当事人或单位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决定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报经批准后决定。
3.执行责任:组织实施。
4.事后监督责任:监督检查被执行人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0700
0834-216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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